浙江,嘉兴。徐先生给将要上大学的女儿一张存有16000元存款的卡,这些钱用来交学费和做生活费绰绰有余。谁知女儿到学校交钱时发现余额只有0.86元。徐先生找到存款行,对方回应:这是正常扣费。
(案例来源:1818黄金眼)
(资料图片)
这年夏天,徐先生的女儿考上了大学,一家人在喜庆之余,就是给去外地上学的女儿准备生活用品,一切都收拾差不多的时候,徐先生交给女儿一张卡,里面存了16000元。
怕有什么考虑不周的地方,徐先生觉得给女儿带上些钱,去外地上学,连交学费,再加上半年的生活开支,这些钱绰绰有余,存在卡里用起来也方便。
几天之后,女儿带着这张卡出发了。可女儿交钱时被告知卡里只剩下0.86元。这一下让女儿措手不及,她立即打了一个电话给徐先生,女儿焦急又难过,认为父亲是给错了卡,让自己闹出了一件很尴尬的事。
徐先生清清楚楚的记得,这张卡里的钱是自己一张张存进去的,怎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凭空消失呢?女儿急着要钱,情急之下,徐先生只得再转16000元给女儿,之后他赶紧去找存款行问个究竟。
徐先生风风火火的赶到了存款行,将自己的来意说明之后,柜员帮助查询了一下,经过几分钟操作之后,柜员很冷静的告诉徐先生,卡里确实只有0.86元。
徐先生为了弄清心中的疑问,请柜员帮助打出一份流水,仔细一看这份流水的扣款明细一目了然,柜员告知徐先生,这些全部属于正常扣费。
卡是留给女儿用的,没有办理任何业务,短短的时间内,哪来的正常扣费呢?徐先生更是一头雾水。听着柜员的回答,他拿着明细仔细的看了起来。
结果,徐先生发现在短短的两天时间内,他为女儿存的16000元是被同一个账户转走的,每次转走50元,共计转了300多次。
柜员告诉徐先生这些扣费与徐先生之前绑定的业务有关,是正常流程,无法申请退还。徐先生的钱被扣的莫名其妙,经过仔细查看,他发现扣款均来自一个地方,那就是女儿的高中。
这让徐先生想起,女儿在上高中时在食堂吃饭,办了一张饭卡,为了能让女儿用卡方便,他把饭卡绑在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上,吃饭就从徐先生的卡上扣钱,避免了充值的麻烦。
徐先生的女儿已经高中毕业,怎么还会扣钱呢?况且女儿已经毕业,名单早已不在学校,怎么还会在存上钱的两天之内,就扣光了卡里的16000元。
徐先生还认为,当时来存钱的时候,咨询柜员是否需要重新办理一张卡,得到的答复是可正常使用,徐先生才将16000元存进了原卡里。存入后却在2天内被划款300多次,存款行难道没有责任吗?
面对徐先生的质疑,存款行人员表示,这都是正常扣款,不承担任何责任,更别想套出话。
那么,徐先生的钱还能要回来吗?
1、根据《商业银行法》规定,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。
本条是关于保障存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规定。对个人储蓄存款,存款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、冻结、扣划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具体到徐先生遇到的扣款事情中,学校属于正规机构,与该行达成了第三方代扣协议,且是经过徐先生本人同意。在这种情况下是很难追究该行的责任。
需要注意的是,徐先生的女儿已经毕业,仍有异常资金转出,该行没有保障徐先生作为储户的合法权益,应当承担相关责任。
2、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,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徐先生的女儿已经毕业,代扣协议应该到期,柜员才会告知徐先生原卡可以继续使用。可在徐先生存入16000元后,两天被扣300多次,属于不正常扣款,该行工作疏忽没有及时察觉,对徐先生的民事权益造成了侵害。
该行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理应对徐先生进行补偿。
事情发生后,解决的也很顺利,在当天下午,徐先生就收到了该行的汇款,这张卡终于能够正常给女儿存钱上大学了。
对于这件事,您有什么样的看法?